鍾劍華:全民退保是否「跨代不公」

(原刊於《全民養老金學者方案》2015年12月22日)

 

隨着人口老化,長者在整體人口中的比例越來越高,壽命也將會越來越長。因此,有意見認為,所有「隨收隨支」的退休保障制度,都是難以持續的。持這一類論點的人更說,長者退休後如果要依賴年輕一代支付其生活開支,對年輕一代不公平,全民退保這一種「跨代供款」制度的最大問題是會造成「跨代不公」,是要年輕一代「夾錢幫別人養父母」。最理想的是由「自己一代養自己」,由「每一代人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而不要對下一代構成影響。這是典型的新保守主義社會政策觀念,也是右翼保守經濟學的中心主張。在現代社會,這一類主張在很多方面根本已經與時代的需要完全脫節。
香港政府的公共開支中有百分之二十用於教育,政府每花5元便有約1元是用於教育下一代,每年共花掉納稅人700億元,是公共財政最大的開支項目,比長者綜援及相關的津貼加起來還要高出一倍。根據上述的主張,納稅人可能有需要問:「為甚麼要夾錢幫別人教仔」?當越來越多家庭選擇不生育的時候,有資格提出這挑戰的人就更多。在教育問題上,可以如何體現讓「每一代人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這一種保守主義的哲學?要上一代人花錢投資下一代人的教育算不算是「跨代不公」?選擇不生育的家庭是否可以拒絕納稅或者起碼少繳五分一的稅款?
跟朋友辯論這個課題時,最常得到的回答是:「投放社會資源於教育是要提升競爭力,為未來的經濟發展投資,也是會為社會帶來回報的」。先不爭論教育的目的是否只是經濟投資,但未來的經濟發展,得益的不正是未來的一代嗎?根據他們的邏輯,為甚麼要這一代來負責?用另一個角度來反駁,是不是說每一代人都只有責任投資於下一代,而沒有需要為上一代的生計負責?這些問題正正說明此類觀點的詭辯性及雙重標準。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