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報導】議員倡調低領高齡津貼下限至65歲 政府拒絕

有議員要求政府將免經濟狀況審查的高齡津貼年齡下限,下調至65歲。(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關注,現時市民只可從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傷殘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等3項津貼中申請一項,要求政府將免經濟狀況審查的高齡津貼年齡下限由70歲下調至65歲,並提高傷殘津貼的金額,同時開放高齡津貼予正在領取普通及傷殘津貼的長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10日)在立法會回應梁的質詢時指,由於所有津貼的開支均由政府承擔,面對人口老化,政府須謹慎使用公帑。他強調政府不會就申請高齡津貼的年齡作出調整,又指除了高齡津貼,65至69歲的長者尚有很多其他津貼可以申請。羅亦認為,假若開放高齡津貼與其他津貼可同時申請,將構成雙重福利,加大政府開支,難保制度持續性。

議員鄺俊宇指,醫療券和高齡津貼同屬長者政策,但65歲便可使用醫療券,高齡津貼則需要70歲,認為政府的設定帶雙重標準。議員何啟明指,即使下調申請高齡津貼年齡至65歲,按統計處數字,到了2066年香港有218萬長者人口,政府的開支亦只增加了20多億港元,不認為政府無力承擔。

羅致光重申,香港人口老化問題嚴重,老化速度正加快,加上現時人均壽命上升,長遠而言是龐大開支,故此政府現不打算調整申請高齡津貼的年齡,亦不會開放予市民申請多項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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