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報導】高額長生津差額發放雙重標準 政黨促劃一

(原文刊於《東方日報》2018年5月9日)

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下月推出,會向今年底前提出新申請的長者補發追溯至去年5月的差額。(資料圖片)

社會福利署下月推出每月3485港元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並向今年底前提出新申請的長者,補發追溯至去年5月1日生效日共13個月約1萬港元差額津貼。有政黨接獲正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市民投訴,批評政府發放追溯款項出現雙重標準,欠公平,要求劃一發放追溯款項。

民主黨區議員吳劍昇指出,社署分3階段實施高額長生津,第一階段「自動轉換」階段,在今年4月3日發出信件,供正申領長者生活津貼又符合資格領取高額長生津長者申請,假如長者入息及資產超出限額,長者不能領取高額長生津,但日後符合資格可再申領,只能在再申請日期起計算追遡款項。

不過,其他正領取生果金、傷殘津貼或未有領長生津的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長者,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請高額長生津,入息及資產符合限額,便可領取追溯13個月差額津貼,申請條件較第一階段不符資產的長者寬鬆。

他表示,民主黨葵青黨團4個辦事處已收到約20至30名長者求助及投訴,曾有一名正領長生津的獨居伯伯,今年4月的資產剛有147,000港元,超過高額長生津限額1000港元,假如他多用1000港元,5月提出申請,只能計算5月的差額,失去過去12個月的差額,並不公平。因此,該團要求社署作出修正,一視同仁,讓第一階段長者享有同樣的寬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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