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今(7日)宣布,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下月1日起,從現行的60歲改為65歲。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鄺俊宇認為,目前的長者福利均為65歲,長者綜援的新調整,將令60至64歲人士成為「百無」長者,需面臨數年福利真空期,他表明將於褔利事務委員會上,要求港府交代。
鄺俊宇(資料圖片)
長者綜援新制下,申請資格將提升至65歲,換言之,原本可於舊制受惠、65歲以下的新申請者,需轉為申請成人綜援,比長者綜援少逾千元,以合資格的單身者計算,舊有方案每月本可領取3,485元,但新方案下僅能領取2,455元,兩者相差近千元。
60至64歲人士將成為「夾心」階層
鄺俊宇認為,不少長者步入60歲後,面臨年齡或健康問題,紛紛退休離開職場,惟目前除長者綜援外,其餘長者福利均為65歲,倘新制推行後,60至64歲人士將成為「夾心」階層,工作面臨退休,可供保障的安全網也隨之減少。
現時有逾14.4萬人申領長者綜援,他指,當中60歲至64歲人數達2.5萬,每年申請人數約為2000至4000人。若維持現有安排,每年開支約1億元,他表明,將會於立法會褔利事務委員會,要求港府交代有關人士可享福利。
社署指,港人均壽命延長,有見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趨勢,港府在去年已宣布上調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經調整電腦系統及作相關準備後,於今年2月1日起將申價資格由60歲上調至65歲,但在當天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均不受影響。同時,殘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綜援金額亦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