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報導】社福界憂開先例 長者其他福利恐隨意被削

(原文刊於《明報》2019年1月11日)

【明報專訊】政府將長者綜援合資格申請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引起社福界強烈反對,社會服務聯會、社會工作人員協會、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及邵家臻議員辦事處昨日發表立場書要求政府立即擱置,批評在未有公眾諮詢下倉卒推行,憂先例一開,政府日後會在未諮詢下隨意收緊長者其他福利資格。

社聯蔡海偉批政府太急進

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指出,延長退休年齡至65歲仍未全面推行,60至64歲人士求職有困難,尤其學歷低的基層長者大多只能從事低薪的零散工,認為政府「太急進」,與現實勞工情况及退休年齡政策發展不同步。

蔡海偉說,1996年及1999年政府檢討綜援都有廣泛諮詢,對今次未有諮詢感到奇怪,重申社福界前年已表明反對,促請政府擱置並諮詢公眾。

綜援是社會最後安全網,以單身者為例,長者(現為60歲或以上)及健全成人(60歲以下)申請綜援資產限額分別為4.75萬元及3.1萬元,每月綜援金額分別是3485元及2455元。據社署資料,過去6個財政年度,每年約有兩萬多名60至64歲綜援受助人。前年時任政務司長張建宗稱,長者綜援合資格申請年齡上調,料首年約有2000人受影響。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關注上調長者綜援年齡資格後,政府會否修訂其他福利或安老服務年齡界線,促請交代。他說,40多年前政府制訂福利規劃時,按「花甲之年」觀念以60歲劃線,隨着社會變化,宜重整長者年齡界線,但應先與社福界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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