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調長者綜援的合資格申請年齡至65歲引起連串風波。
政府下月起上調長者綜援的合資格申請年齡至65歲引起連串風波。據知,為平息民怨,社會福利署已修訂內部指引,容許60至64歲綜援申請人接受較寬鬆的就業審查計劃,例如減少會見社工次數、工作時數減半至60小時,如工作逾60小時者更毋須參與有關計劃,且准許其工作收入超過其綜援津貼金。
根據現時綜援計劃,健全綜援受助人如每月工時少於120小時,便要參加「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否則社署有權不向有關人士發放緩助金。該計劃規定,受助人要與社工定期會面,例如15至49歲受助人,每月需跟社工會面2次;50歲至59歲受助人則需每月跟社工會面1次。除定期會面外,受助人須每月匯報至少2次求職紀錄,並規定其收入不超過其綜援金額。
由於收緊長者綜援的合資格申請年齡至65歲,故60至64歲的綜援受助人亦會納入計劃內。社署亦修訂有關的內部指引,規定15至59歲的受助人須每月見社工1次,而60至64歲的受助人改為每兩個月見社工1次。
至於工時及收入方面,60至64歲的綜援受助人只需工作60小時便達標,是15至59歲受助人的一半,又准許其工作收入超過其綜援津貼金。
政府雖就綜援進行小修小補,建制派卻不願收貨。據了解,政府官員近日向各政黨「摸底」,惟由於來自地區壓力太大,建制派已斷言拒絕所有小修小補方案,要求政府撤回有關政策。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下周一(14日)將會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首次就有關議題向公眾解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