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新:從黃月嫻女士的經歷說起

(原文刊於《明報》2019年5月10日)

【明報文章】上月初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召開公聽會,討論的是長者就業。事緣今年2月起,政府提高長者綜援申請年齡,從原初60歲改為65歲,即時引起公眾強烈反彈,認為決定將迫使健康欠佳的長者延長工作,尤其政府的「中高齡就業計劃」仍有待改善時,這樣提高長者綜援申請年齡,實在有欠公允。

長者拾荒 為幫補生計

公聽會上,出席的黃月嫻女士訴說自己的經歷。67歲的她,從工作了30年的公立醫院病房服務員退下來後,依靠的是每月3000多元的長俸,並以拾荒幫補生計。黃女士也曾努力找工作,但僱主知道她年過六旬,有些以她年紀大不願用她,有些連申請表格也不給。其後傳媒跟進報道,公聽會過後,黃女士曾依從勞工及福利局長的建議,到勞工處尋求協助,但未得要領,黃女士只好繼續拾荒維生(見2019年4月7日《明報》,〈歷羅致光一役 誓要站得更前 拾荒黃姐:高官最好跟我去執紙皮〉)。

黃月嫻的遭遇,不少公眾寄予同情。有勞工團體認為,個案可見政府必須從速檢討現行退休保障制度,避免市民一旦從工作退下來,只能倚靠強積金和儲蓄過活,但數額往往不足維持基本生活,而一些健康許可、試圖再找工作做的,卻常遭僱主年齡歧視,况且適合退休人士做的工種並不多。

公眾雖寄予黃女士同情,但亦有意見認為:黃女士的情况已不算差,有多少名長者可以如她一樣每月領取長俸?黃女士作為低級公務員,每月領取的退休金雖只有3000多元,但這筆錢不用經收入和資產審查,其他領取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的,便沒有這麼幸運;而且黃女士可以分配得到恩恤公屋單位,終止過去「麥記」夜宿客的悽愴,她又何必在立法會議事堂上,為了找工作遭歧視而泣訴?

筆者無意對黃女士的遭遇作判斷,畢竟個人對自己經歷的感受,別人應該尊重。無論市民對黃女士的經歷有什麼看法,政府不應以事件告一段落、公眾不再關注,便放軟手腳,忽視長者尋找工作時遭遇的困難;政府應從黃月嫻的經歷汲取教訓,加速改善中高齡就業支援計劃。以下是筆者對相關問題的幾點看法。

政府要反思如何改善長生津

第一,黃女士每月有3000多元長俸,為什麼她的生活還是這麼拮据?這方面,先來看看現今長者如何維持生活。根據社會福利署提供的數字,到今年3月底,領取長者綜援的個案共141,280宗、高額長者生活津貼(長生津)489,632宗、普通長生津52,434宗、高齡津貼(生果金)250,600宗,還有約2萬名居住在廣東和福建的長者,領取綜援或長者津貼。換言之,香港約120萬65歲及以上長者中,按照政府的定義,約有三分之二有經濟需要,他們必須倚賴政府的現金援助,方能應付基本的生活開支。

筆者不想在這裏討論現行退休保障的得失,但單計算領取高額及普通長生津的長者,估計多達70萬人(部分長生津個案有兩名長者),他們每月得到約3500或2500元的援助,他們可如黃月嫻說的,感覺到自己被「尊重」嗎?長生津最為人詬病的地方,是申請者必須接受收入和資產審查。雖然政府辯說審查只是簡單的申報,但在長者眼中,審查是極其煩擾的措施。筆者知道不少長者為符合申請資格,不惜隱瞞作虛假陳述,或把資產轉交親友保管。結果,本應被市民視為政府德政的長者生活津貼,到頭來卻被長者咒罵,感覺不到自己被尊重,更好像是自己騙取來的。

長生津另一弊端是審查工作繁複,除70萬名受惠者需要覆核外,每年還有萬計的新申請者需要審查,涉及昂貴行政費用。如何改善長生津,不給長者帶來麻煩,又可減省行政費用,政府要好好反思。

政府應視拾荒為回收行業

第二,為什麼長者要拾荒?政府的「中高齡就業計劃」有成效嗎?首先,長者拾荒是很複雜的社會問題,每名拾荒長者背後都有自己的故事,但貧窮是主要原因,應與事實相差不遠。正如黃月嫻拾荒,也是為了「多個錢」生活。雖然拾荒的成因不一,但政府不應因部分長者拾荒是生活習慣,便撒手不理,讓這被世界傳媒形容為香港醜惡一面(the ugly side of Hong Kong)的現象長此下去。這樣,政府可以做什麼?拾荒看似瑣碎,卻是環保工作重要一環。政府是否可以改變思維,給予拾荒正面的看待和價值?筆者認為,政府應視拾荒為回收行業,這樣或可有嶄新的處理方法。

至於政府的「中高齡就業計劃」,黃月嫻的經歷正好說明一切:她依從勸喻,到勞工處尋求協助,但到她前往被介紹的機構詢問時,才發覺空缺不存在了。政府的「中高齡就業計劃」不可多走一步嗎?就如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早已設立協助長者就業的措施(見2019年2月3日《明報》,何偉歡、羅金義,〈港府對長者就業與綜援門檻的本末顛倒:東亞視角〉)。

無疑,60至64歲人士的就業率,過去10年增加一倍,2018年12月的數字是47%(男士更高達61%),但上升並非政府加強中高齡人士就業支援的成果;這個年齡人士就業率所以增加,是香港經濟在這期間維持穩定,加上適齡參與勞動的新移民人口減少,60歲及以上人士便較容易找到工作。

年齡歧視與長者形象

第三,香港有年齡歧視嗎?政府應否立法禁止年齡歧視?到目前為止,香港並沒有法例禁止年齡歧視,所以黃月嫻搵工做,老闆就算以她年齡太大不考慮她,並沒有觸犯法例。老闆這樣做,或許有點不近人情,對年長求職者明顯存有偏見,但政府就漠視無睹嗎?平機會於2016年發表的調查也顯示,香港雖是較平等和開明的社會,但年齡歧視並沒有隨社會進步而消失。

筆者過往做的研究發現,年齡歧視與長者的形象實在有密切關係。在市民眼裏,香港的長者有什麼形象?城中巨富,上了年紀的佔多數;但市民看到的長者,不是窮的,就是弱的;不是需要別人扶助的,就是缺乏自我照顧能力的。近日傳媒多了關於長者正面的報道,但整體來說,長者的形象還是負面居多,不是形容他們是社會的沉重負擔,就是人口老化將如海嘯般「災難性」的——這樣,老人怎會不被歧視?

黃月嫻女士的經歷證明:香港的長者未能安穩地生活,長者拾荒或搵工被歧視,長者是社會的沉重負擔。總的一句,他們並未得到社會的尊重。

作者是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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