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於作者Facebook)
近日政府與一些青年政黨在退休保障的爭論中,不約而同地指全民退保(下稱退保)是一種「跨代轉移」,下一代必須交付更高稅項,為他們帶來沉重的財政開支,甚至可能破產,是為對青年的不公義。
究竟什麼是「跨代轉移」?它是否損害所有青年的利益?本文嘗試回答這些問題,以澄清一些對退保的誤解。所謂退保,其實是一種社會保險,目前學者方案與團體提出的三方供款模式,主要基於社會整體的僱員、僱主與政府的投入,以及大財團的額外稅收,放進「大水塘」來攤分養老的風險,令每位社會成員到了一定年齡便可提取每月定額的養老金;如單以「跨代轉移」來解讀退保,明顯忽略它最重要的兩種功能:供款融資與穩定保障。
不能單靠一世代供款
首先,在財富分配的效應上,退保促進不同階級之間、工作者與非工作者之間,甚至性別之間的再分配,因為低薪者、無工作紀錄者和家庭照顧者等供款較少,但亦有資格申領。部分聲音覺得這是「後人種樹,前人乘涼」的制度,問題是,社會保險是要求所有打工仔女與僱主供款融資,並不存在只要求某一代的「後人」供款給某一代的「前人」。
當然,對即將退休的一群來說,如現在實行退保,他們可能只有過去10多年的強積金供款,而目前的青年,將是第一代從工作起始便為退保供款,兩者在供款的時間上的確有分別,但這不代表退保只是一種世代轉移,把年輕打工仔女的財富再分配至上一代手上,因為政府的投入(儲備)也已包括上一代的稅款。
在退保這個社會保險的「大水塘」裏,不能只靠單一世代的供款,便可達到儲蓄和支付的功能。反之,政府一向支持的審查型老年救濟或津貼,只有最貧窮的長者才合資格申領,毋須供款亦不是全民性,概念上反而更接近青年政黨反對的「世代轉移」。況且它在財政上最不可能持續,屆時亦會有加稅的壓力,對今天的青年可能更為不利。
其實,政府以各種稅收進行收入再分配,提供不同的福利服務,中間難以區分是否對某一群體直接轉移。正如全民性醫療服務的支出,不會視為健康人士對病患者的轉移,反而是整個社會共同面對疾病或老化的一種保險;失業保險不單是在職者對失業者的轉移,更是所有工人收入的平滑化。
不過,一些西方右派經濟學者和政客原教旨地迷信市場、家庭和個人能力, 在八十至九十年代曾提倡「世代結算」(generational accounting)與「代際公平」(intergenerational equity),同樣以青年利益之名攻擊公共老年金,以年齡主義的標籤建構財政負擔之說,以進行私有化和福利緊縮,卻不見得在削弱養老保險後,可達到更大的世代公義,昔日的年輕工人於退休時並未得到更大的保障。
再者,上一代沒有機會享用免費和專上教育,但他們仍須為下一代的開支付鈔,這又是否「代際不公」?由此可見,所謂的「跨代轉移」,根本難以清楚界定,往往是出於情感的修辭,掩蓋了真正分配利益的角力,例如真正利益受損的基金界和大財團。
若要從青年利益出發,不得不提退保的第二功能:穩定保障。基於預期壽命的延長,今天的年輕打工仔女須更早地計劃老年的生計。弔詭的是,當下的青年就業者大都經歷着就業零散化。伴隨全球資本主義的改變,當今後工業的勞動體制均受到不穩定性(precarity)的衝擊;加上生活選擇的多樣化,例如工作假期、轉工、讀書等,新一代的就業歷程逐漸呈現斷裂化和碎片化。
革新應從社保起步
更甚的是,在金融化的經濟中,勞動市場的分配日益傾向企業利潤多於工人薪金,這意味純粹依賴個人儲蓄或就業紀錄的私人退休金模式,根本難以確保穩定且足夠的退休保障。今天他們遭遇的彈性剝削(flexploitation),不會轉變成明天的保障。許多基層青年不但面對養家、住屋和償還學債等壓力,其所享有的勞工和社會保障嚴重受壓,根本不能以個人或所謂一個年齡層的力量來預備生命歷程中的風險。團體與學者倡議的退保,在收入上可減輕基層青年的供養壓力,而撇除現行供款外,毋須擠壓可支配收入以應付老年後的需要,維持即時的生活質素。
總的來說,全民退保不會因剝削青年而令老年人得益,相反,它是社會所有成員體現同舟共濟精神的制度,這將重新界定一種跨代契約(intergenerational contract),由不同年齡層的勞動者一起供款,加上政府投入與財團稅收,不斷滾存下去,讓今天的供款者可變成明天的領款人。最重要的是,由於它屬公共養老金, 其運作可交予整個社會監察和調節,不能隨意增減。現在我們的社會處於十字路口,要積極革新香港,應在社會保障上起步,而不是維持它過去的路徑。
歐陽達初
英國雪菲爾大學社會政策學博士生、香港政策透視執委、社會發展中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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