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政府推出十項紓困措施】
林鄭月娥今次宣佈的十項措施,部份討論多時,政府一直沒有正面回應。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才剛指,「由於經濟環境轉差,稅收及賣地收入減少,加上年中推出紓困措施,政府將在今個財政年度錄得財政赤字,是15年以來首次」,林鄭月娥在此時推出100億元新措施,目的為何值得市民深思。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香港市民、長者、低收入人士,這些措施都是由一眾抗爭的手足用血和汗、以十年的自由換取。沒有手足們,這些爭取動輒十年的措施根本不可能推出,在沒有民主制度下,香港人只能繼續承受不平等和政府種種的苛政。諷刺地,林鄭月娥這十項措施實再次向香港人證明,改變香港是如何可能,如何才可以發生!
政府上年二月才正式實施「收緊長者綜援年齡」由60歲收緊至65歲,聲稱要「拍齊長者福利定義」。但今年卻又突然將長者乘車優惠由65歲改為60歲,「拍齊長者福利定義」不再存在,自打嘴巴,羅致光局長更改口稱長者在不同福利上有不同定義,可見政府政策的任意性。
過去在討論香港退休保障之時,政府其中一個不推行全民退保的原因就是擔心長遠的財政負擔,擔心財政赤字,林鄭月娥當年更批評教授不懂公共財政。言猶在耳,林鄭月娥將所在資產不逾50萬的長者全部提供3,585元「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放寬資產門檻去讓「(政府所謂的)沒有經濟需要」的長者領取「高額長生津」,財政負擔突然不再存在。但問題是,香港政府仍然沒有就長者退休保障進行任何融資安排,林鄭月娥必須向公眾交代其長遠財政推算細節。
再者,政府亦宣佈為低收入人士代供強積金。事實上,這項措施在當年推出強積金制度時一直有討論,政府推行強積金十多年後才進行是「遲來的安排」,令低收入人士遲了十多年才儲蓄退休,影響他們退休的準備。除了低收入人士外,很多家庭照顧者、婦女都因為沒有工作而沒有強積金供款,他們的退休安排仍然需要政府提出措施。總括而言,兩項安排仍然不能代替全民退保。
過去政府就勞工政策的任何更動,均需要先經過勞顧會達成共識。就劃一銀行假及勞工假,根據上月傳媒報導,勞資雙方最終未有達成共識,為何政府可在勞顧會未達共識之前,宣佈將勞工假與銀行假劃一,羅致光局長不知道是否有「先斬後奏」。增加勞工假涉及修訂《僱傭條例》,政府如何落實「逐步提高至17日」、時間表為何,需要政府有關當局進一步交代。
對於失業津貼措施亦然,不少先進國家均有就業福利或失業保險制度,為勞工的失業、假期、產假、侍產假和退休等安排提供資源。現時政府只以稅收作長遠承擔,長遠必然會導致財赤。政府長遠應考慮融資安排,方為上策。
就為輪公屋逾3年人士提供現金津貼,這也是不少機構或團體多年來倡議的項目。政府過去一直堅持提供津貼會影響房屋市場,甚至間接增加租金,令業主得益。現時問題突然在沒有租管的情況下解決。
一句講完:你教我理性議政是沒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