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觀點】失業保險與取消強積金對沖不用二擇其一

(原文刊於《香港01》2021年2月16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周日(14日)表示,即使疫情將隨着疫苗應用而緩和,本港失業率短期裡也不會回落,未來反而更有機會突破7%。面對近來社會要求設立失業保險制度的呼聲漸高,羅致光卻稱社會若要討論失業保險,則須叫停取消強積金對沖。這種姿態未見體諒失業階層的困苦,更是胡亂地將兩種不同政策混為一談。

第四波疫情雖然暫見緩和,但不少人皆預料本港失業率將在農曆新年後更見慘淡。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在電台節目裡表示,如果社會欲討論設立失業保險制度,當局只能剎停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準備。不過羅致光這番強詞奪理的言論,隨即惹來跨黨派的工會抨擊,工聯會的鄧家彪質疑羅致光是要脅勞工界不要提出訴求;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則指羅致光強詞奪理,不明白為何要將兩者混為一談。

(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退休保障不同失業保障

羅致光的言論未見體諒民間疾苦之餘,還分不清強積金對沖與失業保險的分別。強積金的原意是讓就業人口退休時有充分的財務保障,但當年政府為平息商界的反對聲音,折衷地向僱主妥協,容許他們提取累算權益中其供款部份,作為抵銷僱員遭解僱時應享有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這種「貼錢炒自己」的安排不但荒謬,更會反過來削弱員工的退休保障,與制度原意背道而馳。

早在2018年的《施政報告》裏,特首林鄭月娥便宣稱「強積金『對沖』的問題爭論已久,社會上就取消『對沖』已取得廣泛共識,我認為現在是時候作出決定⋯⋯目標是於本屆政府任期內(即2022年或以前)獲得立法會通過有關的賦權法例」,奈何疫情殺到、百業蕭條,政府才有藉口一拖再拖,延後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時間。

取消強積金對沖是現屆政府一早作出的承諮,與時下各界爭取的短期失業保險是兩碼子事。工聯會與職工盟建議的失業援助金雖然數額不同,但兩者都屬於為期半年的臨時措施,重點乃在於為失業市民一解燃眉之急,其性質與政府早前以公帑推行「保就業計劃」無異,分別只是後者透過滴漏效應由上以下保住就業崗位,而前者則是由下以上扶助基層民眾,緩和經濟衰退陣痛。

取消強積金對沖是個退休保障的問題,失業保險則是短期抒困措施,兩者性質迥異,彼此之間沒有取捨關係,絕對不能胡亂混為一談,更不該用來綁架勞工階層,強迫他們二選其一。儘管港府疫下已大費公帑,但是本港財政比照外國仍然顯得相對穩建,政府依然行有餘力,兼顧推動社保之責。本港現時面對眾多問題,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和設置失業保險之外,尚有安老服務嚴重不足、經濟產業轉型、青年人難向上流動等,它們無一不須政府介入推動改革,官員不應因為擔憂增加支出就拒絕投資本港未來需要,反而更要與時並進、摒棄守舊理財風格,考慮如何開源節流應付這個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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