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退保,談原則,論公義,更要講實際。
談原則,不論貧富一代人為自己買長壽保險並沒違背自給自足多勞多得的香港核心價值,反而有經濟需要才有福利帶來的隱性稅會扭曲投資行為。混淆福利與保險之分,公共財政概念不清;漠視隱性稅扭曲市場,公共財政管理不善。
論公義,隨意一問:年輕人為上一代多交稅是不公義的話,拿上一代千億元稅收成立未來基金又是甚麼公義?從來,用心的語無倫次都比隨意的言之成理不堪。
講實際,宇宙沒有唯一全民退保。周永新教授早前提出的新方案開支由政府一力承擔,簡單將現時生果金變成3,000元全民老年金,然後把領取年歲延遲至70歲(之後與預期壽命掛鈎)。
就讓我以這個實際的方案繼續上次退保是非題的七問七答:
4)在維持現行稅制和稅率以及現有服務水平的情況下,不論貧富方案所需的新增開支,會令長遠的公共財政的可持續性更趨嚴峻,不但縮窄政府處理其他退休保障項目的財政空間,亦無可避免地壓縮其他政策範疇的開支。
答:非也。
顧名思義,買長壽保險要意料之外地長命才有錢收。當領取年歲與預期壽命掛鈎,不論貧富方案的新增開支卻被控制在意料之中。把庫房裏由上一代貢獻的部分稅收用作保險金,符合公義之餘更有助壓縮政府亂花錢的空間。
5)香港正步入人口急速老化的時代,不論貧富方案遲早會出現入不敷支的情況,方案在財政上難以持續。如屆時要勉強支撐計劃的話,未來年輕一代的稅務負擔將會更形沉重。
答:非也。
曾國平和我計算過,上一代留給政府的儲備足夠應付方案的支出(最多只須逾6,000億元)。假如未來年輕一代的稅務負擔變得沉重,這只是政府公共財政管理不善的後果。
6)引入不論貧富方案需要大幅加稅甚或開徵新稅種,都會偏離香港一直奉行的低稅率制度,不但削弱香港對外資的吸引力,也不利香港經濟的長遠發展,最終影響香港的競爭力。
答:非也。
一如其他保險安排,長壽保險制度設計得宜無損經濟長遠發展,減輕港人後顧之憂反而有望提升香港競爭力。
7)「不論貧富」原則的資源分配欠缺針對性,不能令資源最有效地幫助有需要的長者。
答:非也。
針對性是隱性稅的根源。透過保險分配資源,保費和保險金本身都不是社會成本。真正的社會成本,來自隱性稅扭曲投資行為和審查及監察等行政費用。
作者為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中文大學經濟系訪問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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