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仍然有相當不俗的財政實力,但不能依恃。對新增的政策需要,不應該單靠儲備及經常性開支來作承擔。今天,很多人要求政府撥亂反正,扮演積極一點的政策角色,但這個並不表示要推倒重來,要一百八十度改變長期的政策軌跡。但也不能一切照舊,只是不斷以過時的策略來處理不斷新增的政策需要。
香港政策要作出改變,其中一個最主要障礙,在於大家都無法擺脫既有的政策觀念。政府不願意觸動長期奉行的保守主義策略,也不敢觸動工商利益階層的利益。對於較大幅度改變既有經濟政策的訴求,也沒有意願去探討。過去一段很長時間,能夠持續增加資源作政策發展,主要原因還是在於政府的收入往往有意想不到的增加。香港的公共財政過度倚賴這來自非經常性收益的項目,包括賣地、房地產交易、其他投機性經濟活動帶來的收益,政府收入不確定性的風險很高,政府因而也不可能有效長遠地承擔各種政策開支。一些應該透過政策作長遠安排的項目,如果只能不斷透過政府的經常開支項目來支付,在公共財政上既不健康,也難以保證能夠長遠維持。
其中一個例子,就是政府不願意設計一個有融資安排的全民退休保障,只能透過「長者生活津貼」來提升老人福利。這種做法令社會福利開支在幾年之內,由五百億元增加至接近七百億。這新增的每年接近二百億元,已經大約等於政府公共開支的百分之五,而且都是要透過政府的經常開支項目來支付。只要頭腦清醒一點,都知道這種做法對長遠的公共財政會構成沉重的壓力。
如果面對每一種新湧現的政策訴求,政府都用這種方式來處理,政府可以做得幾多?用這一種方法來處理,社會又可以承擔到幾時?就算退休保障是一個迴避不了的政策問題,但這樣的處理方法,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的做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