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年金無減退保制度需要

(原文刊於《東方日報》2018年8月25日)

公共年金的認購於八月八日結束,共有九千四百一十人認購,總金額為四十九點四億元,不足發行上限一百億元的一半,反應不甚熱烈。在全港一百一十六萬長者人口當中,只有不足一萬人認購,相信也低於部門的預算,探究其背後的原因,反映不單是年金本身,就是整個長者退休保障問題和政策背後的思路,都成為有關計劃吹淡風的關鍵。

筆者相信計劃不受歡迎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計劃設置的真正目標受眾本來就不多,甚至是比預期的更少。先不用說是貧窮線以下長者根本沒有餘錢,沒有能力參加計劃;再說是那些已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由於資產限制夫妻二人合共資產為五十萬零六千元、單人為三十三萬四千元,因為他們需要留一筆流動現金作緊急備用,也不太適合參與計劃。而投資有道的長者們又覺得公共年金內部回報率不夠吸引,加上回本期太長,他們相信自己可理財增值,而且直至終老後還可以有一筆遺產留給後人,坊間又有很多相類似而更具彈性的保險計劃作選擇,沒必要把錢鎖於政府年金計劃當中。

在較早前,工聯會於全港各區舉辦了多場公共年金介紹講座,筆者也有親身參與其中,解答了不少長者的疑問,也聽到不少意見,民情冷暖也盡在當中。對政府年金最感興趣的一群人,是那些有一定資產而又不願意接受投資風險,及本來不能申請長者生活津貼等福利的,但在政府採納了工聯會的意見,年金豁免計入資產計劃後,他們就可以同時領取年金和長者生活津貼,從而獲得穩定的退休生活。

至於第二個不受歡迎的原因,就是公共年金的定位問題。在居民講座中,很多人都不明白公共年金的性質是甚麼。有的人以為是投資,所以他們和其他投資項目相比之下,就覺得年金計劃賺得少;有的人以為是福利的一種,又會覺得年金沒甚麼好處,這說明推行計劃的機構在整個宣傳策略上是相當失焦和失敗的。政府年金本質上是一種保險,一種防止「高齡風險」的保險。簡單來說,就是「自製長糧」,防止自己年老身無分文可用。但是坊間針對年金計劃內容,就是覺得計劃欠缺彈性,當中值得參考的意見包括:容許參加者投保後一段時間,讓資金滾存再每月領取較多的年金,或讓參加者在六十五歲前投保,在六十五歲前滾存戶口增值。另外的意見就是為保證通脹後的相同購買力,年金應設遞進選項,投保初期每月領取的金額較少,之後逐年按一定比例增加等等。

雖然年金在香港不是新鮮事物,但市民認知度很低,一直都得不到普及。這次推出的公共年金計劃,至少行政費、手續費比私營的年金計劃低得多,若把公共年金看作為全民式綜合退休保障的一種補充,讓有較多儲蓄的中產長者可以有較多的固定退休收入,本來也算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有了這種計劃仍然改不了福利政策要審要查的本質,令長者想參與計劃不能同時擁有一筆較大的資產以備不時之需,客觀效果還是要懲罰有一定儲蓄的長者。

退休保障,從來就如教育和醫療,理應是全民共享的社會權利之一,但以資產高低劃以等分權利,實為不符合公平及公義的原則。但如果政府高層幻想以為市民有了公共年金,可以把強積金的一筆錢滾存過來,形成一筆固定收入,就可以解決中產長者的退休需要,再加上基層的又有長者生活津貼,就不必再建立無資產審查的綜合退休保障,這個如意算盤就肯定打不響。反之,我們期待政府持續優化公共年金計劃,讓公共年金作為將來的綜合退休制度的一項補充機制,才能吸引社會大眾支持。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