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領年金和高額長生津?

(原文刊於《AM730》2018年8月28日)

政府透過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推出「香港年金計劃」,為65歲或以上的退休人士提供將積蓄轉為終身固定收入(自製長糧)的理財選擇,亦填補了現時強積金及私營市場的不足之處。一方面強積金未能為供款人在退休後提供固定收入,另一方面市場上暫時未有終身私營年金計劃,未能有效回應長壽風險。

首階段「香港年金計劃」的反應未如理想,相信因為退休人士對有關計劃的概念並不掌握,未必知道購買多少年金可為自己帶來最大的得益及入息保障。

現時長者購買終身年金的金額,在申請「長者生活津貼」(長生津) 時可豁免作資產計算,這措施對積蓄不多,只有數十萬元的長者有很大幫助。政府曾提及,如一名擁有60萬資產的男性長者,動用50萬購買年金,每月約可得$2,900元年金收入,手上餘下10萬,足可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每月可得到$3,485收入,即共可得到$6,385。

這些積蓄不多的退休人士或希望以終身年金計劃配合政府長生津制度,獲得最佳的入息保障。然而,這個算盤未必敲得響,皆因年金公司或銀行會與長者進行財務分析,如長者並無預留足夠資產應付突發開支,年金公司有權拒絕長者購買。

長者實際需保有多少流動資產,按不同長者的實際情況而異,銀行界朋友指出,如購買私營年金,銀行一般要求客戶最少保有三分一流動資產。以此計算,一名擁有60萬資產的男性長者,只能動用40萬購買年金,每月可得$2,320元年金收入,手上餘下20萬,但超過申領高額長生津的資格,故每月只可得到$2,600普通長生津,即總月入為$4,920;與政府提及可得六千多元相差甚遠。

當然,如果一位擁有60萬元積蓄的長者,會否用40至50萬元購買終身年金,又是另一個問題,因為很多長者都希望有多些錢傍身,以備不時之需。

再說,現時長生津的資產審查制度水平也不合理,制度要求長者先花費大部份的資產,政府才給予一些補貼,忽視了長者備有資產應付不時之需的需要。

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仍需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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