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梁振英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以配合人口政策延遲退休年齡的方向。政府周一(7日)公布,有關安排將由今年2月1日起實施。
特首林鄭月娥周二(8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在未有法定退休年齡的情況下,政府提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是否不近人情、會否收回,她回應稱,今次的改動無其他目的,不是為了省錢,更不是甚麼不近人情,而是反映社會的人口現實,就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壽命的延長。她說:「今日如果我同你話,60歲以上唔可以工作,或者已經同社會脫節,我諗你都唔會接受。我都唔會接受,我都超過60歲,但今日仲係會每日10幾個鐘頭咁樣做嘢。」
不過,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接受眾新聞查詢時指,領取長者綜援的人士都是入息甚低,通常從事體力勞動工作,60至64歲領取長者綜援的人數、涉及金額都不多,他認為政府應體恤市民,並要為收緊政策作解釋,「我聽到新聞,我諗阿特首就唔好用自己做比喻啦,佢話自己過60歲都做緊嘢。喂,你做嘢雖然辛苦,但有啲人做體力勞動嗰啲(工作),57、58歲望落都好似70幾歲咁。」
社會福利署發稿指,鑑於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把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趨勢,政府在2017年1月宣布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經調整電腦系統及作相關準備,政府會在今年2月1日落實有關安排。
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政策改動的差別主要見於60至64歲、健全的申請人。以新申領綜援的60至64歲單身健全人士計,在舊制下,他們每月可領取3,485元的長者綜援;但在新制下,他們只能申領成人綜援,每月領取2,525元,差額近千元。
以往年滿60歲的香港居民,通過居港規定(申請前居港滿1年)及經濟狀況調查(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不得超過規定限額),便可申領長者綜援,金額視乎申請人的健康及家庭狀況而定,每月由3,285元至5,930元不等。
受助人如有工作收入,或須扣減部分援助金額。受助人每月從工作賺取的入息,首800元可獲全數豁免,其後3,400元為半數豁免,每月最高豁免計算金額2,500元。換言之,如入息超過800元,原有援助金額中須扣除與豁免餘額同等的數額。
另一方面,提高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後,60至64歲申請人的資產限額亦被收緊。在舊制下,新申領綜援的60至64歲單身健全人士屬長者,資產限額為47,500元;而在新制下,他們屬健全成人組別,資產限額為31,000元。
單身綜援申請人 | 資產限額 (元) |
健全成人 | 31,000 |
兒童﹑長者﹑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人士 | 47,500 |
根據勞福局前年呈交立法會數字,60至64歲的綜援受助人有2萬多人。
眾新聞向社署查詢健全的受助人數目有多少,社署回覆指,由於綜援受助人分類的限制,署方沒有備存60至64歲健全受助人的分項數字。社署提供過去5年、年齡介乎60至64歲屬「健全/殘疾程度達50%」(包括殘疾程度達50%)的綜援受助人的數目如下:
- 2014年:18,984
- 2015年:17,942
- 2016年:16,829
- 2017年:15,963
- 2018年:15,188
林鄭月娥周二(8日)見記者時稱,今次政策改動「 基本上可以說是沒有影響到人」,因為在政策改變前已經領取長者綜援但未達65歲的人士,是「完全不受影響的」。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分析,今次政策改動的影響較小,預計是2至3萬人以內的事。至於提高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的目的為何,他未有作出推測,僅回應指:「政府先知道。」
周永新質疑,政府若認為有一批申請人有工作能力,而原有安排有誘因使他們不工作以申領綜援,這樣的思維與現實脫節,政府如今提高長者綜援門檻、「逼佢哋做嘢」的做法並不合理。他提到,領取長者綜援的人士都是入息甚低,通常從事體力勞動工作,而60至64歲領取長者綜援的人數、涉及金額都不多,他認為政府應體恤市民,「社會裡面真係有啲人,10幾歲開始做嘢,做到60歲,做咗40年都係做一啲體力相當大嘅工作。我聽到新聞,我諗阿特首就唔好用自己做比喻啦,佢話自己過60歲都做緊嘢。喂,你做嘢雖然辛苦,但有啲人做體力勞動嗰啲(工作),57、58歲望落都好似70幾歲咁。」
周永新認為,政府應解釋新政策安排,包括申領綜援以入住私人安老院舍的人士,他們的綜援金額將會如何計算。他指出,10多萬領取長者綜援的人士中,粗略估計有4至5萬人是申領得到長者綜援才入住私人安老院舍,他們有部分介乎60至64歲,未必達一定殘疾程度,但因其他身體情況,或未能與家人同住,依靠綜援金入住私人安老院。這類人士在新制下若被視作健全成人,則少收近1,000元。 此外,周永新提到,社福界關注,提高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是否意味其他安老服務的年齡界線都會相應提高,他認為政府亦應說明。
社區組織協會: 政府焗長者工作 真正算盤是減安老開支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指,有工作或有家屬供養的長者一般不會領取綜援,「好多長者都主動去做嘢,點解(政府)仲要去減佢哋福利?」根據扶貧委員會去年底公布的資料,在過去5年,65歲及以上的長者貧窮率,在政策介入(恆常現金)後,大致維持三成(介乎30.0%至31.6%),而長者勞動人口參與率則持續上升,2017年在職的65歲及以上長者多達12.4萬,當中有約3.4萬更年屆七旬。
據吳衛東觀察,隨著年紀增長,身體變差、開始多病痛,長者始申領綜援。他認為政府提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是「焗」一些不便工作的老人繼續工作,做法費時失事。與此同時,按原本60歲的界線,長者可獲配眼鏡、牙齒護理等特別津貼,如今將界線提高,60至64歲長者所有支援減少,則更難就業。
林鄭月娥提到,在新安排生效之後,未達65歲人士不會被拒諸門外,「你繼續可以申請這個社會安全網,但就是以一個非長者、健全人士的類別來申請,我們會提供就業支援,幫你找工作。」不過,吳衛東指,領取成人綜援者如果找不到工作,會被安排做社區服務,例如到沙灘執垃圾。他質疑,要年逾六旬的老人做這些工作,是否社會樂見。(根據綜援計劃要求,健全成人如失業或每月工作收入或工時少於社署標準,須積極尋找全職工作及依照社署規定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對於林鄭指改政策目的不是為了省錢,吳衛東感到懷疑。他指出,目前長者人口約佔整體15%,數字約於未來30至40年倍增,屆時可領取長者綜援人士數目亦有雙倍增幅,而且隨著人口壽命延長,可料未來長者綜援的需求增幅不止雙倍。綜援開支全完由政府承擔,面臨財政壓力,「呢個先係真正嘅算盤。」他重申,社會面對未來30、40年人口老化的問題,要解決「錢從何來」的問題,社區組織協會一直主張「全民退休金」。吳衛東並不認同提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我哋擔心嘅係,今日65歲,難保將來變咗70歲,邊個保證?」
張超雄:逼更多貧窮老人工作 未經研究改制是長官意志
本身是註冊社工的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政府提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是逼使更多貧窮的老人工作,包括保安、清潔、園藝等勞動性工種,「可能佢可以令嗰啲工作唔會缺人缺得咁交關。」
張超雄又質疑,政府在修改政策前未有進行研究,以了解60至64歲人口的就業能力以及工作機會。他反駁林鄭的說法,指領取綜援的長者並沒有她的能力,他們可能屬低學歷、身體欠佳,未必能夠在市場上找到工作,「我都係憑印象講,你又印象、我又印象。大家要做研究,攞數據出嚟先知。而家冇(數據),就貿然改制,就係長官意志,唔係一個合理、理性嘅方式去制定政策。」他擔心,新制或變相「懲罰」需要幫助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