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報導】惹火政策是如何獲通過的? 原來魔鬼在細節中

(原文刊於《香港01》2019年1月10日)

特首林鄭月娥今天出席立法會問答會時,多名議員不滿政府調高長者申領綜援的門檻,由現時的60歲上調至65歲,林鄭在回應新民黨容海恩的質詢時豪言:「當初由60歲增至65歲是各位(議員)批准」。此番言論即令事件演化成政治風波,民建聯葛珮帆等建制派也不諱言,怒轟林鄭「屈建制派」,關注安老政策的工黨張超雄和專業議政邵家臻亦批評林鄭「老屈」議員。《香港01》以四大重點還原整場風波之始末,究竟林鄭是否如議員般所言的「老屈」?這項各黨齊轟的政策又為何能獲開綠燈?全部一目了然。

2017年1月,時任特首梁振英公布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他當時提出多項建議,稱要「優化」多層社會保障制度支柱,其中包括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資料圖片)

2017年1月,時任特首梁振英公布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他當時提出多項建議,稱要「優化」多層社會保障制度支柱,其中包括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資料圖片)

 1. 調高綜援申請年齡 始作俑者非林鄭

2017年1月,時任特首梁振英公布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多項建議,稱要「優化」多層社會保障制度支柱,其中包括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以「配合人口政策延遲退休年齡的方向」。梁振英當時強調,新政策實施前正領取綜援的60至64歲長者將不受影響。政府又稱,有關政策最快於2018年下半年實施。

2017年2月,立法會審議《施政報告》的致謝議案,當時張超雄提出修正案,指「就施政報告建議降低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款額、將領取長者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一再拖延標準工時的立法工作,以及沒有落實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本會深表遺憾,並促請行政長官就其施政造成社會撕裂,向公眾道歉」。修正案以25票贊成和39票反對被否決。

邵家臻提出相類似的修正案,「對於施政報告建議將領取長者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沒有落實全民退休保障計劃和制訂青年政策、拖延立法制訂標準工時、忽視學童自殺問題、罔顧社會資源分配不均,以及在其他民生及政制發展方面『全面走數』,以製造矛盾及撕裂社會,本會深表遺憾」。修正案亦同樣以25票贊成和39票反對被否決。

張超雄於2017年和2018年,兩度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提出動議,要求擱置調高申請綜援年齡,兩次均獲得通過。(盧翊銘攝)

張超雄於2017年和2018年,兩度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提出動議,要求擱置調高申請綜援年齡,兩次均獲得通過。(盧翊銘攝)

 2. 各黨對調高長者綜援申請門檻採何立場?

收緊長者綜援申請門檻必然影響部分長者福利,建制派否決張超雄及邵家臻的施政報告致謝議案乃出於政治因素,回歸民生後兩邊陣營卻是槍口一致。

2017年11月12,張超雄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提出動議,促請政府立即擱置調高綜援申請年齡,所有出席會議的委員均表決贊成議案,包括民建聯柯創盛、勞工界潘兆平。2018年11月12日,張超雄再在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提出動議,促請政府以科學方法重新界定基本生活需要,立即擱置將長者綜援年齡收緊至65歲,容許長者及殘疾人士以獨立身份申請綜援,以及放寛豁免入息、大幅改善租金津貼等,亦同樣獲得通過。上述兩項議案獲通過,反映議員已明顯表達反映調高綜援申請年齡的取態。

柯創盛亦在福利事務委員會投票支持擱置調高綜援申請年齡。(盧翊銘攝)

柯創盛亦在福利事務委員會投票支持擱置調高綜援申請年齡。(盧翊銘攝)

 3. 惹火政策為何仍然獲得通過?

有關調高綜援申請年齡的內容,於去年審議《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據立法會文件顯示,當日條例草案以43票贊成、11票反對、8票棄權通過,40人為建制派,3名泛民投支持票,包括資訊科技界莫乃光、會計界梁繼昌及衞生服務界李國麟,其中今日在問答會提出有關質詢的容海恩和柯創盛投下贊成票,鄺俊宇等七名民主黨議員則投下棄權票。

最關鍵的問題是,為何一項左、中、右政黨都齊聲反對的惹火政策,仍然可以獲得通過呢?

原來,魔鬼在細節中。翻查2018/19《財政預算案》的文件,有關建議從未有出現於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宣讀的演辭,亦沒有在派給市民的簡介單張中提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解釋《預算案》的記者會上,也沒有提到這項新政策。有關建議只有在「各部門開支總目」的「社會福利署」一項之「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需要特別留意的事項」,提到「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

由於預算案是「綑綁式」的,要否決調高綜援申請年齡,就要把整個預算案否決,後遺症極大,整個政府及公共服務會停擺,若議員不想香港出現「財政懸崖」,等如無得揀,「焗住」投下贊成票。

民建聯葛珮帆怒轟林鄭「屈建制派」。(盧翊銘攝)

民建聯葛珮帆怒轟林鄭「屈建制派」。(盧翊銘攝)

 4. 為何議員不提修正案反對建議?

現有機制規定,立法會議員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不能提出修訂增加已被削減的開支安排,只可以要求削減但不能增加撥款開支,因此即使議員發現有關條文,也不能作出修訂。再者,《撥款條例草案》綑綁政府來年整筆支出,若大部分議員因反對其中一項建議而投下反對票,其他「派糖」措拖、政府開支也因此會被拉倒。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