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錢跟老人走」的第三個前提

(原文刊於《AM730》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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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市場能夠提供比資助服務更優質的選擇,這一個假設在安老服務上可以說是到今天只是完全虛幻。說政策上會鼓勵市場參與提供安老服務,以為這樣便足以令經濟條件較佳的長者及有能力的家庭承擔更多,從而減輕政府的承擔,這一個同樣是一個事實證明不了的理念!上文提到的私營安老院的情況便是一個最現成的例子。不過忘記,這個情況已經延續了超過近三十年。30年來香港的人口老化了幾多?
要推動銀色市場發展,為安老服務提供多一個選擇,早前曾經說到涉及三個基本前提。首先是要思考如何令市場有興趣參與;其次是如何改變市民的觀念,令他們願意付錢,也要令他們有能力向市場購買。這兩點都已經講過了。很明顯,單靠政府口頭不斷重複其政策意向並不足夠。這些都涉及多方面的改革及政策上的適應化,需要較長時間。要在短時間內產生效果,「錢跟老人走」就不能只停留在把服務「票券化」,政府要在政策上提供條件引導市場,就要大手筆地放開那種處處防禦的心態。

香港基層長者的經濟及消費能力有限,大部分都沒有條件吸引市場參與,市場對他們的興趣也不大。政府如果要吸引市場加入,就要採取一個較進取的「共同支付」模式,大比例補貼長者自行購買服務。這才是真正的「錢跟老人走」。要在訂立服務基準及增加長者自行購買的能力兩方面雙管齊下,才可以令長者的信心也有能力轉向市場消費。如果處處只是擔心有一些被假定為有能力的家庭會乘機搵政府着數,那就甚麼都不須要做了,也不需再搞現時那一種不湯不水的所謂「錢跟老人走」;推動長者服務走向市場也不需要再說了。就繼續不斷注資,不斷增加注資來應對長遠人口老化而不斷上升的需要吧!但這是不是面對人老化的合理做法?香港的公共財政是不是可以容許政府這樣做?這樣做對長者及香港人是否最有好處?這些都值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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