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觀點】林瑞含、劉有珍:當勞工退保變成「普及金融」

(原文刊於《明報》2020年12月16日)

【明報文章】2000年12月1日,強積金開始實施,至今已經20年。到底這個制度如何塑造香港的退休保障觀念,以促進不斷主導香港發展方向的金融經濟,卻阻礙合情合理的全民養老制度的生成?我們所組織的一群基層女工,由青壯到逐漸接近退休之齡,仍在努力爭取全民跨代共責、共享的退休保障,她們對於強積金缺失的觀點和立場,來自長久的親身體驗。

兜兜轉轉50年

在上世紀70年代經濟起飛後的香港,便有勞工及社福團體積極爭取以社會保險形式實施退休保障。1980年代,民間又提出「中央公積金」方案,建議勞資雙方共同供款,由政府或法定機構統一管理及經營。1992年,政府卻建議推行強制供款的私營退休計劃,諮詢時不獲社會支持。當時不少僱員反對的不是強制供款,而是不同意由公營管理的「中央公積金」模式,改為由金融機構管理的「私營」公積金模式。

到了1994年,末代港督彭定康為了籠絡民心,曾經建議推行由政府注資、勞資雙方供款的社會保險制度,讓65歲長者可以有尊嚴地領取「老年退休金」,大受基層勞工歡迎。但歷經幾番政治折騰,英國殖民政府最終遺留下來、回歸後的特區政府照單全收的,卻是民間最反對的強制私營公積金!

經過了20年的強制供款和投資,今天強積金總資產已累積超過1萬億元(同期已被扣除的基金開支,則估算超過1300億元),積金局非常以此為傲。該局副主席及行政總監羅盛梅認為,「強積金投資不設任何門檻,即使基層打工仔的小額供款,亦能投資優質並且受規管的基金產品,發揮了推動『普及金融』的重要作用」(註)。

強積金:塑造「投資自由可解決退保」假象

強積金制度將原屬於整體社會責任的退休保障,轉移為個人的責任,而且導向透過個人的金融投資解決。積金局一直向大家宣傳,只要你有足夠的理財知識,市場為你提供了非常多樣的投資產品,你需要的只是更多投資選擇的自由。2012年積金局推出「半自由行」,企圖製造一種假象,讓基層勞工以為「自由」的選擇便能帶來更明智的投資,而這樣也會促使不同基金在更大的競爭壓力下降低收費。但實際上,僱員無論選擇何種基金產品,制度下的營運者首先是吃掉你積金一部分,無論你是否有回報都會賺你一筆。私營受託人不斷開發新的金融產品,以圖製造市場有很多選擇的假象,但午餐不是免費的,投資產品的開發成本最終還是會轉嫁到僱員身上。

我們日常組織的基層女工,目前所能儲蓄的積金非常有限。她們都覺得很難參與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每年收到受託公司寄來的報告,她們覺得很繁複,不想理會,所以總是搞不清楚自己供了多少錢,是賺還是蝕,又能否追到通脹。直至近日參與團體舉辦的強積金學習會,才發現自己選擇的基金,竟有行政費高達3%的,比起一向並不知道的強積金平均基金開支1.45%高出一倍!

她們不懂投資,也很抗拒退休金變成了投資工具。但因為被迫要為強積金供款,而被納入了「普及金融」的行列。當她們發現政府規定2017年起每間受託公司提供「預設投資策略基金」(俗稱懶人基金),設有0.95%的收費上限,便認為應由政府自行設立給供款者選擇。在她們心目中,私營基金公司總是要賺錢的,政府既然強制數百萬勞工供款,就有責任對強積金設收費限制和回報保證,而不是任由私營基金公司蠶食勞工的退休老本!

以退休金對冲解僱權益不公義

我們組織的女工,部分年輕時從事製造業,嘗過1990年代經濟轉型,工廠長期開工不足「吊鹽水」而使她們的解僱權益受損的滋味,因此在20多年前強積金立法時,便反對它可與勞工的解僱權益對冲。勞工需要退休保障,被解僱時獲得遣散費或長服金賠償也是合理的,不應該被迫在兩者中擇一。

歷經社會不斷的批評,政府這幾年多次表現了取消對冲的決心,但卻又總以各種理由一再拖延。而政府所提的取消對冲方案,竟然提出設有劃線,規定在新例實施日期前的勞工年資,仍然維持對冲。我們認為對冲是不公義的,改革就應該徹底把錯誤糾正。若顧及中小企業的負擔,可實施社會保險式的「解僱賠償集體基金池方案」,讓大小企業之間共同儲備分擔風險。

在強積金20周年的12月1日,我們卻驚見工聯會的鄧家彪先生在《明報》觀點版所撰寫的〈積金廿年積弊生 政府改革莫遲疑〉一文中,清楚表態支持在取消強積金對冲時,採用劃線方式。在此香港經濟不穩定的時刻,脆弱的基層勞工被解僱的風險更大,我們看到了工會這種未戰先退的立場,很失望也很生氣!

改革後的強積金仍須與全民養老金互補

就算經過改革,最終取消了強積金對冲,而政府又願意逐漸加強其在強積金收費限制、回報保證,以至集體投資方向的積極角色,我們還是要在這強積金實施20年的時候,正視並且確認:此一制度,不可能取代為所有人提供有尊嚴的基本退休保障的全民養老金。

社區中有一些退了休的基層公務員,靠着昔日比較完整的退休制度,每月享有固定長俸,而年邁體衰突然需要花費時,亦因為還有一筆退休金而能應急。他們成了合情合理退休生活的見證人,積極地以他們的經驗來支持我們的訴求:政府在改革強積金的同時,應盡快推行全民養老金,令兩者增強互補,才能真正發揮退休保障的作用!

積金局不斷製造「增加投資自由,便能解決基層退保所需」的假象,只是政府為了消弭勞工繼續爭取「以整體社會合力共責,建立全民養老安排」的決心,鞏固並進一步擴大退休金私營化的資本市場,強化透過金融解決民生的意識形態。我們認為政府不應該捨本逐末,變成了金融經濟發展的推銷員,拒絕面對真正有益於社會的全民退休保障;正視問題,才可令香港有健康和進步的養老安排。現時社會撕裂,我們若能在人口老化和長者貧窮化的挑戰中,推行不同人都可參與其中,然後共同享用的全民退保制度,也許有機會讓香港重新建立一種探求深刻社會變革的凝聚力!

註:積金局副主席及行政總監羅盛梅,〈強積金20載:點滴累積 好好珍惜〉,《星島日報》,2020年12月1日

作者林瑞含、劉有珍是勞資關係協進會成員

[林瑞含、劉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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