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報導】取消強積金對沖草案增罰則 專項儲蓄戶口僱主提供虛假資料可被罰10萬

(原文刊於《蘋果日報》2021年4月14日)

取消強積金對沖一拖再拖,條例草案最快明年初才正式審議,政府今日(14日)向立法會交代進展,稱會在取消對沖條例中加入罰則,僱主如沒有在限期內開設專項儲蓄戶口、提供所需供款資料及供款等,最高可罰款5萬元;如僱主就專項戶口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最高可被罰10萬。取消對沖可望2025年實施。

強制僱主開專項儲蓄戶口

根據政府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政府在取消對沖後,會為僱主提供為期25年的資助,總承擔額為293億元,政府同時強制僱主設立專項儲蓄戶口,確保公司有足夠儲備應付日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開支。政府表示,僱主在專項儲蓄戶口內的大部份儲蓄,連同政府對計劃的財政承擔,會存放於外匯基金,分享與外滙基金投資收益相若的回報。

政府又建議修訂《稅務條例》,僱主在專項儲蓄戶口的供款可扣稅,但為防止雙重扣稅,任何已獲扣稅而其後被僱主提取作其他用途的專項儲蓄戶口供款,須被視作營業收入並予以徵税。

擬下個立法年度提交草案

為確保專項儲蓄戶口計劃有效實施,政府建議在條例草案加入罰則,如僱主沒有在限期內開設專項儲蓄戶口、提供所需的供款資料、作出專項儲蓄戶口供款等,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如法院已作出命令,規定僱主支付尚未清繳的供款,但僱主沒有遵從,又或僱主就專項儲蓄戶口事宜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建議最高罰款10萬元。

政府計劃於下個立法年度內盡早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當積金局的「積金易」平台於2025年全面運作時,同步實施取消對沖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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