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政聯想】鍾劍華:學者方案提出的退保融資安排 (二)

(原文刊於《AM730》2016年7月21日)

學者方案提出的第三個融資方法,是建議把現時僱主及僱員向強積金供款的其中一半,即共每月薪酬的百分之五,轉移至全民退休保障的基金,只保留另外一半在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內。這個方案的好處首先是可以在無需要求僱主及僱員額外供款的情況下,為全民退休保障穩定地注入新的資源。
有人批評說,這豈不是削弱了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那一半供款不放進自己的強積金戶口內,豈不是益了別人?這一個質疑忽略一點,就是這些錢沒有因此而消失,只不過放進基金內,為合資格的退休人士提供全民共有的養老收入。把強積金這一半供款撥出,同時也為供款人確立一個權益,到他們達到指定年齡之後,除了可以取回強積金戶口內積存的款項之外,還可以繼續每月支取全民退休保障。
有幾多強積金作退休之用,純粹看個人在工作的年月能夠積存多少錢。家庭主婦及其他工作不穩定的人士得到的保障極之有限;壽命長的人士也有可能到了某個階段,強積金用盡之後,生活所需仍然不得不另作出籌謀。
這一做法是把強積金的性質改變,由原來單純是強制性的個人儲蓄,變成把個人儲蓄與社會保險結合在一起。這一種把「個人帳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方案,與國內二十多年前開始的「養老保險」概念大致相同。如果採納這一方案,供款確是有部分給轉移了,但供款人所得到的保障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其他原本不受強積金制度保障的人,也因為這個轉變而得以受惠。
為退休保障加入這一個社會保險元素,對供款人來說,比單純的儲蓄計劃多了一個更穩定而長遠的保障,也可以減少即時需要為強積金支付的行政費用。對社會整體而言,也產生一個對「老齡風險共同承擔」的效果。因此,縱然這一個安排要處理很多技術上的問題,仍然是十分值得考慮的。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