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輕易為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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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有珍 (勞資關係協進會 )

上屆特首梁振英在他任期內最後一次行政會議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詳見右表)──年初施政報告提出,期間勞方代表雖然提出不接受遣散費和長服金的計算由2/3減至1/2,最終還是原封不動的政府方案。

「取消強積金對沖」是勞工界爭取多年的目標。在去年退保諮詢期間,政府不停強調它是退休保障中最重要的支柱。但人所共知,強積金未能惠及無償勞動的家庭主婦和已退休的長者,低薪工人保障亦有限。

在設立追溯期,或政府只應補貼有經濟困難的僱主,以致職工盟強調的老闆炒人不可零成本等方案,基於勞工力量薄弱又分化,未能引起社會討論。而勞顧會的勞方代表亦未有汲取民間聲音,只提出「2/3工資計算」,卻在設有追溯期(即不要劃線)讓步,那麼低的底線,根本就是急於求成而放過了政府和資方!

我們同意必須處理強積金對沖的問題,但若不能堅守『設立追溯期』,這個爛方案實在不能令人接受。倘若在強積金對沖政策改變的過程中,我們無法讓勞工大眾意識到今天所要的,是過去長期勞資不平等下被剝削而本來是應得的,而表面的『爭取成功』,並非勞工界的真正成功,而是政府施政的『包裝成功』,出現的後果是強積金對沖的改善既非常有限,政府則趁機將全民退保的爭取打入冷宮。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7月回應議員提出落實全民退保的動議,將全民退保扭曲為扶貧和派錢,巧言令色地為政府的『退保多根支柱論』大張旗鼓。而後來更拋出新方案,考慮調低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上限39萬元,計算補償比例則維持月薪2/3,表示政府決心要在本年底解決取消對沖問題,並要設計一個方案能幫助勞工界,又可照顧僱主,但卻強調政府可加大參與度及支援,並特別關注對營商者及中小微企影響。

總之無論如何,高官們像玩魔術般轉換著不同的方案,結果都是犧牲勞工的利益。今年10月,特首林鄭月娥的第一份施政報告或可揭盅。高額長生津的領取 (零支柱)、取消對沖後強積金退保功能加強(第二支柱)、推出終身公共年金照顧資產較多的長者(第三支柱)和安老服務增撥資源 (第四支柱),很可能打造成為林鄭來年在民生政策上的政績。政府並可以這四條支柱來排斥設立全民退保。面對這局面,我們若輕易為這樣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新方案所動,新屆政府便不會還我們過去被剝奪的公道,更不會顧及我們的長遠需要!

簡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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