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全民退休保障呢?!

(原文刊於《香港獨立媒體》2012年10月19日)

1992年,當時港英政府著手研究在港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計劃,由前公務員事務司、現時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負責。回歸前,港督彭定康根據研究報告,指出當時香港已有推行全民退休保障的基礎,已經可以推行全民推休保障,讓全港市民退休生活有保障,當時是1996年。

今天是2012年,與1992年足足相隔20年。今天特區政府拒絕推行全民退保,其中一個原因是:社會缺乏共識。

1996年,張建宗是副教育統籌司,林鄭是副庫務司,後者更是管錢的,負責財政預算。20年前政府知道而可以推行的,20年後竟然制出一句「社會未有共識」就唔做?!20年前已有的共識,反而20年後無左?那20年前的研究結論,兩位如何評價?政府的功能就是要處理社會共識問題。回歸後,特區政府有沒有處理過社會共識問題?就全民退休保障展開認真的研究諮詢?

20年前港英政府6000億的經濟基礎已經可以做,20年後特區政府坐擁2.5萬億財政儲備,連續8年財政盈餘的經濟基礎反而做不到?

特區政府又指,推行全民退保會帶來長遠壓力,更要年輕一代的勞動人口,承擔老人的退休生活,唔健康。以下有一些由這代人負擔下一代人生活的項目:

1. 廣深港高鐵(650億)預計2015年通車,由2011年找數;
2. 啟德新發展區預計2021年全面竣工,由2007年找數;
3. 機場第三跑道(1362億)預計2030年啟用,由2012年找數;
4. 推行不到的亞運會(450億)預計2023年舉辦,由2011年找數,
還有更多更多。基建我們可以為未來找數,為何全民性福利措施我們不可以為未來而今天找數?

全民退保除了是福利,更是一種勞工保障。當一個工人年紀大了,失去工作能力,從勞動力市場上退下火線,他/她就應該要獲得一份足夠生活的保障;這是社會管理者/政府應該負的責任,是報答他/她們年輕時所付出的勞動力;而不是將退休工人一腳踢開,過橋抽板。

1996年,港督承諾過港人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張建宗、林鄭絕對知道;說沒有共識但過去十多年完全沒有處理過。當時的年輕工人,如今已經變成中年,甚至已開始從勞動市場中退下火線,當年對他/她們應承過的東西,政府如果回應?

工人已被欺騙了二十年,我們還有多少個二十年可以再被騙?

2012年10月13日
謝凱健
街工青年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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