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燕儀表示,檢視法例的工作,去年6月由九方代表成立的工作小組正在商討,期望明年5月底前向勞工及福利局提交報告。(港台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社署對安老服務的監管,發現相關法例過時,社署執管寬鬆、巡查機制有不足。社署助理署長黃燕儀接受本台節目電話訪問時表示,沒有正面回應是否同意公署的報告。
她指出,公署引述的4宗個案大約在3年前發生,社署這幾年已經獲增撥資源和人手,去年5月亦成立牌照及規管科,推行院舍監管和質素提升措施,當中包含報告提出的大部分建議。
至於會否修例涵蓋不當使用約束品、藥物管理和侵犯私隱等行爲並作出檢控。黃燕儀說,若發現院舍沒有依據現行實務守則處理約束品和藥物,署方可以發出警告或糾正指示,院舍限期內沒有糾正,就可以提出檢控,而懷疑虐老的個案若有刑事成分,會轉介警方調查。
她表示,檢視法例的工作,去年6月由九方代表成立的工作小組正在商討,期望明年5月底前向勞工及福利局提交報告。
黃燕儀說,牌照事務處的督察數目,由2015年44人增至現時68人,去年2月起聘請退休紀律部隊人員,與督察進行小隊規模的突擊巡查,平均1間私營院舍每年巡查7次,過去兩年檢控數字共有34宗,而今年4至11月底已經有3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