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終極取消對沖方案對工人的欺矇

文: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傳策組

林鄭月娥在上年 10 月施政報告中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終極方案,將本來補貼僱主的金額由 172 億增加到 293 億,又將補貼年期延長到 25 年。但即使如此,僱主態度依然頗為強硬,聲稱取消強積金對沖會影響營商環境,中小企難以負擔。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則稱「政府方案對商界而言負擔最少,對勞工市場、營商環境的影響都是最少。」至於民間及勞工團體,多認爲政府方案明顯向商家傾斜,劃線問題未解決對年資長的工友不利。

不過,有勞顧會代表卻表示接納新方案,認為新方案可令商界安心之餘,勞方權益亦能保留不變。(註一)

政府終極方案與工人期望落差巨大

儘管政府聲稱提出的是終極方案,林鄭強調:「唔會再改」。但當我們細心研究方案的細節,便會發現方案並無徹底解決對沖問題。首先,所謂的「取消對沖」,實際是在立法後才適用,在新法例實施前僱主已供的強積金,將可繼續用於對沖。第二,在新法例實施日,打工仔女的年資計算亦會一分為二,劃線前的部份會以指定日期時的薪金計算。換句話說,年資越長的工人,新方案就越有可能令到他們蒙受損失。

所謂的「取消對沖」,就字面解釋來說,理應就是不會讓對沖制度繼續存在,這相信亦是一般打工仔女所理解。而所謂「改良」方案,亦理應比舊的對沖制度更好,絕不應出現比舊計算方法更「蝕底」的情況。

不過現實是,政府的終極方案實施後,僱主原來可以繼續對沖,年資的工人計算時會有損失。這些重要的細節,政府卻是再迴避,若然方案落實後工人才得知被騙,恐怕會引起更大的不滿。

強積金對沖爛攤子責任誰屬?

回顧歷史,在 90 年代政府沒有採納老年退休金方案,改為實行強積金制度,結果多年來資方卻利用對沖制度榨盡工人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或許資方大條道理,稱對沖制度是當年實行強積金制度時的「條件」,現在廢除會增加他們的成本。不過我們實在要質疑,強積金本來就是不民主下的產物,勞工大眾對之毫無發言權,由始至終都是「硬食」。今天這個制度千瘡百孔,資方又豈能一句增加成本逃避責任?再說政府多年來無視問題,任由無良僱主鑽盡漏洞,弄得市民「老有所憂」,長者貧窮率更高至 3 成以上,在已發展地區中絕無僅有,歷屆政府實在難辭其咎。

政府資方沒能力解決劃線問題嗎?

既然政府及僱主為強積金對沖問題的始作俑者,那麼今天他們好應共同承擔責任,徹底取消強積金對沖。資方常說,要取消對沖開支龐大,額外開支可能達 8400 億(註二), 到時必定會執笠裁員云云。政府則稱已投入近 300 億,「唔可能再優化方案」(註三)。不過實情是一方誇大取消對沖成本,另一方則以補貼僱主的方式矇混過關。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稱自己也曾計算,即使取消劃線,未來 25 年的對沖成本也只是 1250 億,每年也就 是 50 億(註四),相比那些動輒上萬億的大型基建,真是九牛一毛,政府及資方絕對有能力取消劃線,全面取消對沖。我們姑且不計算政府坐擁過萬億自由儲備,就是只算數年前成立的「未來基金」,大概也有 2200 多億,單靠這筆錢也足夠全面取消強積金對沖及設立全民養老金有餘。

終極方案隨時引爆民怨

總括來說,資方和政府並不是沒能力全面取消劃線, 落實真正的取消對沖。政府提出的那個不倫不類的「三不像」假方案,最終醜婦還得見家翁,如何迫使資方及政府正視取消劃線這個問題重心,爭取一個合乎經濟公義的方案,正是勞工及民間團體其中一個關注方向。林鄭在全民退保的問題上早已聲名狼藉,退休保障變得短樁不全。現在第二支柱也修補得難看,繼續掩耳盜鈴,以「假」對沖欺矇工人,終極方案恐怕會引爆對政府的終極不滿。

註一:東方⽇報:〈撤強積金對沖 料易尋商界共識 〉,2018 年 10 月 15 ⽇。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81005/mobile/odn-20181005-1005_00176_045.html

註二:東方⽇報:〈商會料撤 MPF 對沖成本 8400 億 批政府估算保守〉,2018 年 10 月 31 ⽇。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81031/bkn-20181031161044788-1031_00822_001.html

註三:蘋果⽇報:〈資助僱主增至 293 億撤 MPF 對沖再推遲〉,2018 年 10 月 11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1011/20519706

註四:羅致光:〈誇大數字是惡意,還是創意?〉https://www.lwb.gov.hk/blog/chi/post_281020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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